楚天都市报8月13日讯(记者梁传松 通讯员蔡俊)13日,浠水警方披露,该县一养殖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拘留。
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浠水警方了解到,7月11日,浠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治安大队报警,该县34岁养殖户何某向市场上出售了一批含有禁用兽药的鸡蛋。
警方调查发现,何某在浠水办了一家养殖场,因其养鸡场的母鸡生病,于5月18日至20日连续三天给其养殖的母鸡食用“舒氟清氟苯尼考粉”兽药。事后,何某将这些病鸡下的鸡蛋收集后,出售给了城区洪某鲜鸡蛋收购点。
5月24日,浠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洪某收购的该批次鸡蛋进行抽样检测,经武汉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洪某鸡蛋收购点被抽样检测的鸡蛋其中一箱300多个含有“氟苯尼考”,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35号)的规定。
据办案民警介绍,“氟苯尼考”为家禽产蛋禁用药物。所幸发现及时,该批次的鸡蛋立即被召回并销毁,并没有流入市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已被浠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