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黄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件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1、黄州区东湖街道余家湾社区二组负责人兼出纳罗友华贪污征地补偿款,采取收入不入账手段,以白条自收自支。余家湾社区主任秦国章违反规定同意其报账,社区理财小组审计会计胡加快审查把关不严。黄州区纪委给予罗友华开除党籍处分。东湖街道党工委给予秦国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胡加快党内警告处分。
2、黄州区陈策楼镇浒子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盛玉、原村委会副主任赵华安和村党支部委员朱宝莲三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周盛玉和赵华安二人分别长期借用集体资金不还。陈策楼镇党委给予周盛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赵华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宝莲党内警告处分。
3、团风县淋山河镇赵家寨村党支部书记曹顺财,违规收取2012年度六家危房改造户费用7200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淋山河镇纪委给予曹顺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团风县上巴河镇马家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桂明,违规截留三家低保户低保救助资金,截留农户马某倒房重建补助款,挪用通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上巴河镇纪委给予马桂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红安县永佳河镇永佳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彭建平,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用汽油、柴油发票报账;违反规定用公款超标准订阅报刊;以土地补偿费的名义,向群众自立名目收费。红安县纪委给予彭建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红安县觅儿寺镇栗梓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国金,伙同他人私分春荒救灾资金;2012年,在未经村党支部会议研究的情况下,李国金私自将李某上报为该村入党积极分子;2014年6月,李国金未经村党支部党员大会集中讨论表决,私自接受李某为预备党员,并在李某入党材料中编造虚假村党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发展对象投票情况及公示材料。红安县纪委给予李国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麻城市木子店镇杨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肖纯书、村委会副主任汪晓旭、村委会妇女主任商水花三人通过虚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弥补村级资金不足;违规发放各种补助;村委会虚开发票报销村感情送礼费用。麻城市纪委分别给予肖纯书、汪晓旭、商水花党内警告处分。
8、罗田县九资河镇官基坪村党支部书记罗先福,在任党支部书记期间,虚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名单41户,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作为村集体收入。九资河镇党委给予罗先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