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闻网(通讯员 南林波)隔夜喝酒,第二天驾车没事?4月12日,浠水一司机就因昨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一大早驾车被交警查出了酒驾,对此,涉案司机蔡某为自己的心存侥幸感到后悔不已。
4月12日上午7时许,在该县丽文大道二小路段护学岗点的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轿车从该路段突然左转欲行驶至人行道上,还不时地左右摇晃。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司机下车后,民警明显感觉到司机蔡某口中散发出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检查结果显示,蔡某体内酒精含量达5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蔡某辩称自己连早饭都还未吃,绝对不可能喝酒。为让其心服口服,民警再次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仍显示为酒驾。据同车的女朋友徐某称,是昨天晚上蔡某在乡下女朋友家“喝多了”,在休息了一晚上后,自认为早上意识已经清醒,这才驾车出来的。随后,民警对司机蔡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将其车辆暂扣,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判定标准是指酒精在血液中的浓度,因个人体质不同,对酒精的分解能力也会不同,因此,广大驾驶员喝酒后尽量时隔足够长的时间再开车,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