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闻网(通讯员 南林波)从3月15日召开的治理淘汰黄标车政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浠水将以淘汰城区黄标车为突破口,带动乡镇地区加快治理淘汰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率先淘汰黄标车,引导私家车主加快淘汰。
同时,该县将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扩大限行区域范围,提高道路通行等相关行政许可的准入门槛,并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从而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
据了解,黄标车是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排放标准低于“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Ш”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据悉,根据计划方案,2017年,该县将淘汰黄标车769辆,到6月底完成全年任务的70%,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淘汰。但截至目前,该县仅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32辆,完成年度任务近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