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闻网讯(通讯员 南林波)3月4日,从浠水县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截至2月底,该县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32辆,已完成了全年任务的14.7%。
据介绍,浠水县公安局结合实际,与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浠水县开展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区处)和相关单位也相应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目标、工作进度、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
据了解,县交警大队已将其车辆信息全部以乡镇为单位按区域、类别做到“一车一档”,确保不失控。并将所有黄标车数据通报至相关部门和以工作任务的形式分解到各基层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并联合县安监、环保、交通、治安等多部门深入辖区各客运、企事业单位对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数据进行排查,建立台帐做好分类,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及时告知车主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同时,积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12个联勤派出所沟通交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原则,及时组织民警联合、协调辖区派出所或村委会,按照“先易后难、先公后私、先企业后个人”的工作方法,主动上门走访、耐心做好黄标车车主思想工作,发放告知书等方式通知车主及时办理黄标车报废拆解和奖励补贴,并对办理黄标车提前报废业务的提供便利。
另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媒、手机短信平台等,广泛宣传治理大气污染行动的大形势和使用黄标车、老旧车的危害性,对清查结果中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及时在《鄂东晚报》刊登了我县黄标车信息和报废公告,宣传各项措施,大力宣传黄标车淘汰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引导群众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