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北以来,蕲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已收到的信访件,加快调查处理,做到查清一件、整改一件、上报一件、公开一件。截至12月12日,交办的12件环境问题信访件,已办结10件。
蕲春县对中央环境保护驻鄂督察组转交的环境问题信访件,高度重视。县委书记赵少莲、县长詹才红作出批示,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牵头,县经信局、环保局、水利局、水产局、供电公司及相关乡镇办抽调人员组建专班,对交办环境问题信访件迅速开展调查,认真整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促进“绿色发展”,蕲春县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陶瓷企业进行整改,安装脱硫设施,采用双碱法对窑炉尾气进行处理。对原料棚采取覆盖建设,对干燥塔采用旋风除尘和水幕除尘,建设喷淋房,对煤焦油池进行覆盖,安装窑炉尾气在线监测系统。目前已有4家企业安装完成,1家企业正在安装,其他2家企业已计划安装。企业添置洒水设备,对厂区内进行洒水降尘,完成花坛、植被和绿化带建设。经县环保部门多次检查,设备均在正常运行。
蕲春县环保局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对陶瓷产业园内各家企业的污染处理措施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指导陶瓷工业园企业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排污指标进行常态化监管,实行台账化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