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收获季节,就是他疯狂作案的时候,稻谷、木材、水泥、花生大豆都是他的目标,五旬盗惯贼,单人作案,一晚盗窃稻谷2000多斤,作案20多起,涉案价值近4万元,被蕲春警方抓获。11月16日,当他指认作案现场时差点被村民围殴。
11月9日晚,蕲春县公安局横车派出所民警在西驿桥头设卡,零点3时许,一辆货运三轮摩托车满载一车稻谷经过卡点,设卡民警将该车拦截下来进行盘问,摩托车驾驶员支支吾吾不能说明稻谷的来源,被带回横车派出所讯问。
经讯问,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某交代,他这一车稻谷是刚刚从蕲春县彭思镇偷的,没想在运回漕河途中被公安民警查获。联系到蕲春、浠水多地农民所收获的稻谷在晾晒过程中被盗窃的多起案件,民警围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加大讯问力度,展开调查工作。经进一步讯问,陈某某交代了近两年来他在蕲春、浠水两县盗窃作案20多起,盗窃稻谷、木材、水泥等物资获利近4万元的犯罪事实。
民警发现,陈某某是一名盗窃惯犯,今年51岁,是个文盲,出生在新疆。18岁就因为盗窃而被新疆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自此每隔两三年就要进牢房一次。1990年因盗窃、抢劫在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14年,2006年又因盗窃被判刑。2009年他将户口迁到蕲春,来到他父母的老家蕲春生活,并与一名妇女组成了家庭,但他仍然不知悔改,2013年再次因为盗窃被武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8月才刑满释放。
在2015年9月份正是在稻谷收获的季节,陈某某观察到当地村民有将打下的稻谷暂时堆在户外的习惯,于是贼心又起。他花1500元买了辆无牌无证的小货车,在路边偷了块车牌挂上,带上一辆小板车,每天晚上8、9点钟就开着小货车在蕲春、浠水的乡村公路沿线寻找盗窃目标。发现有人家门前无人看管的稻谷,陈某某便将车停在附近,在车上睡一觉,到了夜深人静,就采取板车转运、肩膀扛的方式将农民收获好、摆放在门前或稻场上的稻谷转运到自己货车上,然后开车到粮食加工厂附近,等到天亮再将偷来的稻谷卖出去,每次作案可盗窃稻谷2000多斤,获利2000多元。
即使碰到没有脱粒的稻把或禾穗陈某某也不会放过,他连夜将偷来的稻把或禾穗运到一段车流量较多的公路,将稻把或禾穗铺在路上,再回到车上睡一觉,等天快亮时,稻把和禾穗已被来往的车辆轧好脱粒,陈某某扔掉稻草,将稻谷铲到车上拖到粮食加工厂卖掉。
陈某某交代,他还与漕河一高姓女子一起偷过水泥。他说他与这名女子是情人关系,不过这名女子是在他有钱时就跟他好,没钱了就不理他,其间有好长时间没联系了。在去年11月,这名女子突然找到他,说是自己房子装修要陈某某搞点水泥。陈某某以前从事过水泥浇灌的工作,知道黄黄高速蕲春八里路口,在晚上常停有运水泥的大货车,他带上高姓女子,凌晨一点,两人在一辆货车上偷下1吨水泥运到高某的家中,前后帮高某盗窃水泥3吨。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像幽灵一样,晚上出没在蕲春、浠水的乡村,偷稻谷、偷木材、偷水泥、偷花生大豆,见什么偷什么,在今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他再次在浠水县盗窃了满满一车稻谷,不想返回的路上被浠水警方拦截,但他成功地弃车逃跑,在逃跑后,他马上又弄了一辆货运三轮摩托车继续盗窃作案,直到这次被抓。
11月16日,当民警带着陈某某指认作案现场时,愤怒的村民冲上前来兴师问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被蕲春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的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