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刘菊红、高强)钓鱼杆不仅可以用来钓鱼,还被人创新利用成为盗窃工具。一男子昼伏夜出,利用钓鱼杆作案12起,盗取现金5万余元。
夜半频发盗窃案 现金离奇失踪
2017年5月份以来,罗田县公安局接到多起盗窃案的报警,涉案金额高达5万余元。罗田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这数起盗窃案都有些共同点:一是案发时间都在半夜;二是被盗的都是现金;三是门窗完好,而受害人的衣物或是皮包散落在窗户附近。民警分析,这几起案件手法一致,应该是同一人或同一伙人利用某个工具于室外作案。
民警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这几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有将现金装在衣物或皮包内的习惯,而且衣物和皮包都放在临近窗户的桌椅上。受害人都反应临睡前财物都是好好的,一觉醒来就发现被盗了。民警推测犯罪嫌疑人是趁受害人熟睡之机,利用工具从窗户将受害人的衣物或皮包勾出再盗取现金。
高温蹲守三小时嫌疑人落网
鉴于嫌疑人作案手法特殊且活动十分猖獗,罗田县公安局刑侦凤山中队民警通过连日以来的侦查,断定嫌疑人应该是有盗窃前科的惯犯。7月3日,警方通过大量的比对,确定浠水籍刑满释放人员瞿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立即对其展开调查,但瞿某行踪不定,警方多次扑空。
7月24日12时许,罗田警方得知瞿某可能会回到位于浠水城区的家中,当即安排警力前往蹲守。冒着近40度的高温,警方在瞿某家附近蹲守3个多小时,正当民警以为这次又会无功而返时,瞿某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下,待其刚刚进门,民警如同天降,一举将其抓获,并在其驾驶的车辆上查获到作案工具——两杆不同长度的钓鱼杆。
昼伏夜出作案12起 惯偷“再进宫”
经查,犯罪嫌疑人瞿某,男,50岁,浠水县清泉镇人,因盗窃多次被判刑。2017年5月以来,瞿某驾驶一辆白色长城“哈弗”越野车,经常半夜经罗浠公路驶入罗田城区伺机作案,作案后于凌晨返回浠水,从不在作案地点逗留。作案时利用伸缩鱼竿(顶端绑上鱼钩)从窗户伸入室内,勾出衣物盗窃现金。瞿某还采取戴帽戴手套等手段逃避侦查,疯狂作案12起。
目前,嫌疑人瞿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警方提醒:虽然现在天气炎热,但仍然要提高防盗意识,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要把挎包、钱包和放有现金的衣物放在靠近窗台的位置,确保自身财物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