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从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一男子驾车途中因查看手机 “来电显示”,瞬间将行人撞伤导致死亡而被刑事拘留,全额第三责任险100万也“泡汤”,涉嫌交通肇事嫌疑人周某某悔恨自己逃离现场害人又害己。
4月18日8时10分,家住广水市城郊办事处寨坡村45岁的周某某驾驶鄂SKN0XX雪佛兰小轿车,从家中出发到应山城区购物,行至平伏线与十长公路交汇处时,放在副驾驶室座位上的手机突然响起。周某某探头看了一下来电显示,在向右打方向准备停靠路边接电话的瞬间,将前方同向行走的47岁妇女邓某某刮撞倒地受伤。周某某将车停下,看到伤者认为并无大碍,抱着侥幸驾车离开现场 。
之后,伤者邓某某倒在公路边,口吐白沫,不醒人事。接到群众求助后,城郊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出事地点。经查,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肇事痕迹,也没有丝毫的遗留物,难以判定是交通事故还是其它原因所致,于是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当日中午,眼看伤者不行了,其家属怀疑是交通事故所致,这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了查明真相,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本着对伤者及其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赶到医院了解情况,并全面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对现场周围群众、报案人、护林员的深入调查走访,案情毫无进展。当晚,伤者因后脑被撞经抢救无效死亡。
4月19日中午,为了不放过一丝的疑点和线索,民警调取现场附近的电子监控视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排查,发现伤者于当日8时8分行走到出事地点后,一辆鄂SKN0XX雪佛兰白色小轿车路过此地,并有暂停的迹象。又根据医院诊断伤者脑后及身体多处骨折的情况分析,民警认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较大,初步锁定该车为肇事逃逸嫌疑车。从其车辆信息中查找到车主的电话号码,民警当即电告周某某到交警队协助调查。
4月20日,周某某从武汉赶回来到交警队,对自己驾车看手机来电显示刮撞行人的事实供认不讳。面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的后果和恶果,周某某悔恨地说:“如果不看那个手机来电显示,先将车停靠到路边再看,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如果出事后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伤者也许就不会死亡;若是报了警,不出现逃逸的劣迹,全额第三责任险100万就不会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