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巴东县城区路灯运营管理工作正式移交给县城市管理局进行管理。
多年来,巴东县城区及集镇路灯设施的规划建设主体属县住建等部门,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由县供电企业承担,并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为全面理顺城区路灯监督管理体制机制,2014年12月30日,巴东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城区路灯规范管理和移交工作。
为做好城区路灯移交工作,确保路灯正常运转,巴东县城管局、巴东县供电公司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直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城区黄土坡、白土坡、营沱、西壤坡、神农溪小区等管辖区内的路灯进行全面深入的摸查和数据整理,县政府办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最终就城区路灯资产、技术支持、后续管理等移交事宜达成一致。
移交后,国网巴东县供电公司在正式将城区范围内所有路灯及相关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移交给巴东县城市管理局后,仍将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和供电保障服务,并按巴东县城市管理局要求及时派技术人员指导维护,开展路灯运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