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咸丰县法院决定依法对在坪坝营法庭吵闹打架,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彭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对蒋某艳处以500元罚款。
9月20日,咸丰县法院坪坝营法庭开庭审理蒋某艳诉彭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审判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时,二人一言不合,发生激烈冲突,幸好法官助理、书记员眼疾手快,迅速将男女双方控制住。随后,法庭对双方进行劝告和训诫,但彭某依然我行我素,冲进调解室欲对女方进行殴打,后被法庭工作人员及时制止。
二人在法庭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庭审纪律,给法院审判工作造成严重干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咸丰县法院决定依法对彭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对蒋某艳处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