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来凤县公安局接龙桥派出所协助该县消防大队查处一非法储存罐装液化气的违法行为,将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
9月15日,来凤县公安局接龙桥派出所接到报警:该县翔凤镇老寨坪村“升东日杂门市部”内私自存放有液化气罐。接警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同来凤县消防大队前往现场查处,当场收缴罐装液化气58瓶。
经查明:翔凤镇老寨坪村从事房屋防水处理承包业务的村民张某某,将58个装有液化气的液化气罐存放于翔凤镇老寨坪村3组“升东日杂门市部”一楼,用于烧制防水工程所需要的沥青。张某某一家三口就住在二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
9月20日,来凤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