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巴东县人民法院获悉,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巴东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于28日公布了一批失信人名单,其中有5名公职人员“赫然”在列。
10月19日,巴东县人民法院为了重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决定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秋季执行会战。法院执行局、人民法庭、司法警察大队作为联合参战单位,对辖区各乡镇的被执行人逐村、逐社区进行查找、执行。
被公布的5名公职失信人员分别是:余某某,系巴东县纪委干部,执行标的100000元;姜某某,系巴东县东瀼口镇人民政府干部,执行标的50000元;姚某某,系巴东县地税局干部,执行标的180000元;蔡某某,系宜昌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巴东工作站职工,执行标的50000元;赵某某,系湖北巴东农村商业银行官渡支行职工,执行标的分别为100000元、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