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2016荆楚平安使命”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近期,省高警利川大队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连续查获处理多起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摩托车驾驶员开货车
7月10日,省高警利川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公路白羊塘服务区执勤。23时10分,一辆白色重型货车从重庆进入白羊塘服务区,见前方执勤,准备绕行执勤点,冲过检查区域。民警觉得其行踪可疑,于是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民警在仔细检查过程中发现其驾驶证做工相当粗糙,有明显伪造痕迹,民警随即让驾驶员出示身份证,司机称没带身份证,身份证号也不记得了。随后,民警将其带到执法岗亭进一步核查。经在公安网查询发现该驾驶员所持有的驾驶证的网上信息跟驾驶员的信息明显不符。驾驶员见无法继续欺骗民警,于是承认了自己的驾驶证是伪造的。
原来,该驾驶员张某实际拥有C4D的驾驶资格,C4D是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资格。张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被省高警利川大队民警罚款5000元,拘留7天。
7月11日,省高警利川大队民警再次查获一起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因准驾不符,被罚款200元,记12分,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安徽小伙无证驾驶
7月11日20时许,一辆奥迪轿车通过白羊塘服务区交警执勤岗亭时,有意躲避,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询问中,驾驶员神色慌张,称驾驶证忘带了,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提供身份证进行网上查询,驾驶员向民警提供了一个身份证信息,民警上网一查,发现其面貌特征与网上信息存在明显差异。
在证据面前,周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经公安网查询发现周某系安徽人,1994年出生,没有考取驾驶证的记录,为无证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周某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