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冶村民刘师傅给本报热线0714-6530000反映,大冶港湖村刘长序湾中的一条连接港湖小学的小路,前段时间下大雨被冲垮,造成该路悬空,并与附近工地形成陡坡。“如果再下大雨,小孩摔下去了怎么办?”刘师傅说,原本用作保护的简易档板在上周三被拆,悬空路曾在媒体曝光过,但至今未得到解决。
25日,在刘师傅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港湖村刘长序湾,只见一条乡间水泥路一侧发生部分垮塌,有的地方出现裂痕。垮塌路基与旁边工地形成近10米的陡坡。“路的垮塌一部分原因是下雨,另一部分原因是工地过度挖掘。”刘师傅说,该工地属于大冶职校,施工方是湖北正阳公司。
据港湖小学方姓校长介绍,不仅几十名学生上学需走此路,附近村民也常骑摩托车经过。希望相关部门能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港湖综合楼港湖村委会,该村程姓支书和一负责党建、财务的程姓工作人员介绍,这条路已被大冶职校征收,但村民一直不同意,补偿款还在村委会。为了解决路面悬空造成的潜在危险,设计过两套方案但都未成型。“一是将路向内侧移动,但涉及到征用村民的土地,未得到村民的支持;二是沿着现在的陡坡进行夯砌,湖北正阳公司称还要商量。”
在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该校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湖北正阳公司是其上级单位,垮塌路所在的土地已被征用。“为了方便当地村民出行,才暂时没有破坏。而出现垮塌是我们没想到的。目前正努力协商,准备出资新建一条便道。”
据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孟晟律师介绍,在《民法通则》和最新的《物权法草案》中都有明确规定,即使相应的路被征用了,征用者另外修路也要保证居民的正常通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