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满一月,提前预支工资遭拒,打开3个煤气罐欲自杀。昨日早上7点10分,大冶金湖派出所接警,辖区一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食堂内有人自杀。
金湖派出所副所长陈绪强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陈绪强了解到,该公司民工李某(男,33岁,襄阳市襄阳区人),因讨要工钱将公司食堂餐桌砸毁,驱赶用餐人员后从食堂搬出3个液化气坛到公司负责人办公室,将煤气阀全部打开,反锁门窗,手持打火机称要自杀,以此让负责人给钱。
陈绪强一边联系消防部门,一边紧急疏散围观群众。在处置完现场后,陈绪强找来李某的同乡,授意其先垫付工资将李某引出。李某在打开门的一瞬间,陈绪强将李某手中打火机夺下并将其制服。确保现场无隐患后,民警将李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警方初步调查得知,李某6月中旬经老乡介绍来到该公司当学徒,但他花钱大方,花完从家里带来的钱后,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他,想提前支取工资。因该要求不符合公司规定,公司拒绝了。李某认为公司是故意排挤他,就做出了上述极端的事。
目前,李某因扰乱单位正常生产秩序,故意损坏财物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