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整治行动启动 骑小电驴的市民注意啦
楚天都市报5月25日讯(记者周萍英 通讯员虞亦、章林波)6月1日起,湖北省范围内将严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所有小区划定统一集中充电点,违规停放或堵塞疏散通道者将被录入全省信用信息平台,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将面临清理回收。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安监局获悉,省安委会制定了《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公安、工商、质监等多部门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据悉,此次治理工作所指的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将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纳入治理范畴。
据省安监局相关人员介绍,此次行动将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全过程入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首先从源头上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治理。由质监部门牵头,经信、工商、公安等部门参与。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电气配件未取得3C认证,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过流保护等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在流通销售治理环节,将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质监等部门参与。重点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电动自行无牌无证或伪造牌证上路等行为。
对老百姓来说,乱停乱放随意牵线充电的行为也被纳入整顿范围。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对条件有限的老旧居民小区,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集中临时充电点;对新建住宅小区,鼓励、引导同步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因地制宜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装置。对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且屡教不改的,一律录入全省信用信息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规定,住建、公安、安监要严格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这意味着,之前大热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将面临退出市场的严酷现实。
据了解,此次行动是全国性的统一治理,湖北省集中整治阶段将于2018年6月1日起至12月底,且将形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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