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市房管局接市民投诉,西陵区维京房地产经纪代理事务所违规代收挪用其购房款10.3万元。后经调查发现,该机构在营业执照已过期、且未取得《宜昌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证》的情况下,违规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并存在侵占、挪用当事人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4月15日,市房管局对该机构违法经营的行为进行了通报,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房地产经纪活动,立刻退还已挪用的交易资金,同时,还将提请市工商局依法查处。
市房管局提醒市民,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请勿选择未取得备案资格的机构。交易前应认真核验房屋 “两证”是否齐全,并向房屋登记机构核实相关信息,主动选择市房管局开设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进行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