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襄阳地区首批员额内法官选任考试在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举行,来自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枣阳市法院及襄城区法院的192名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两级法院领导参加考试。
湖北是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襄阳中院、襄城区法院、枣阳市法院是湖北省的首批试点单位。建立法官员额制,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员额制是指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中央有关部门要求,改革后,法官员额比例应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以下。
襄阳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将克服体制机制障碍,去除地方化、行政化问题,完善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能力。襄阳中院、枣阳市法院、襄城区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6%,司法行政人员为15%,其余均为审判辅助人员。其中,襄阳中院选任员额内法官74名,枣阳法院选任53名,襄城区法院选任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