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南漳县城关镇的匡先生从民警手中领回自己丢失的钱包时激动地说:“多谢民警相助,感谢拾金不昧的王老板。”
当日下午2时许,南漳县公安局巡检派出所接小漳河超市老板王修德报警:其捡到一个棕色钱包,内有现金1万余元和一些条据等,请求查找失主。接到报警后,副所长山平、民警杨先宝迅速赶到超市。王修德告诉民警,当天中午1点左右,有位顾客在超市买东西后把钱包丢在这里,一直没人来认领。他一边说,一边把钱包交给了民警。钱包里有11000多元钱和一些做工程的欠条。
于是,民警根据欠条上的姓名进行信息查询,得知此人家住城关镇。后在城关派出所的协助下,终于联系上失主匡先生。当日下午5时许,匡先生赶到巡检派出所,看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匡先生感激不尽。
原来,当日中午匡先生从巡检办事回城关,途经小漳河时因口渴就在路边超市卖了一瓶绿茶,离开时将钱包丢在超市。回家后,匡先生便躺在床上休息,根本没有在意自己的钱包。直到民警打电话联系时,他才知道自己丢了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