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男子在枣阳承包工程,支付部分劳动报酬后“失联”,16名农民工东奔西走要钱未果,向人社部门反映后,该男子依旧拒不支付劳动农民工工资。5月30日,该男子被枣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21岁的郝修来(化名)是襄阳襄州区某门业加工厂法人。去年6月15日,郝修来通过熟人介绍,将枣阳市某工程1号楼塑钢门窗工程以单包工的方式承包下来,双方谈好包工价格,总面积5033平方米,应付工程款18万余元。然而,在没有完工的情况下,郝修来支付了农民工少量工资后一走了之,拖欠16名农民工劳动报酬15万余元。
到了年关,农民工情不得已将此事向人社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人社部门介入后督促郝修来支付农民工报酬,但他置若罔闻,不理不睬。今年2月5日,人社局将此案件移交公安局治安大队,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12日该大队立案侦查,5月21日对郝修来网上追逃。
5月底,郝修来被襄阳铁路公安处襄阳东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目前,郝修来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