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物价局获悉,城区天然气价格微调,居民用气仍保持2.8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用气、车用天然气价格略降。
据了解,4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调整了非居民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随州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随州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调整后的城区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为:居民用气2.8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用气3.5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结算价3.86元/立方米,销售价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4.5元/立方米不变。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调整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原城区各类天然气销售价格为:工业3.99元/立方米;商业及其他4.225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结算价4元/立方米,销售价4.5元/立方米。
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
昨从物价部门获悉,根据省物价局要求,随州已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06元。
4月20日,随州市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价:不满1千伏的每千瓦时0.92元、1-10千伏的每千瓦时0.90元、20-25千伏的每千瓦时0.895元、35-110千伏的每千瓦时0.88元。据了解,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后,每年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近3000万。
同时,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1元,到2016年4月20日全部取消化肥生产优惠电价。本次电价调整,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据介绍,我省还将对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光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沼气发电等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年补贴金额预计达1.668亿元。对采取特许经营权招标的风电项目每千瓦时补贴0.07元,2015年上网电量年补贴1.4亿元。其中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每千瓦时0.25元补贴,对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每千瓦时0.1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