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市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4个、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318个,破获刑事案件101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476人,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14.49亿元,先后有197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32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9件792人;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2件527人,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23件281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14人,立案4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5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34件,已办结1060件,正在办理374 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1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65人,立案439人(含县级干部15人),党纪政务处分355人,留置69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专项整治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加快推进"六清"行动,按期完成"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任务。同时,加快推进十大专项整治,以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十大行业领域为整治重点,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务求整治实效;加快推进长效常治机制建设,扫黑除恶三年来的成功经验,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常治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进一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政法机关职能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等,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的攻坚战、收官战和人民战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级查办、协同作战
市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各级纪委书记带头包案,领导班子人人包案,攻坚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定期听取包案情况、开展包片督导、约谈后进地方等方式,促进打伞破网工作提质增效。比如,张开放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市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查处该案“保护伞”进展情况,亲自研究、协调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立案查处其背后“保护伞”3人,均为县级干部,其中襄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果平、樊城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曹邦臣均已移送司法机关。
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查办阻力大的重点案件,市纪委上提一级,实行专人专班专案模式,加大对“保护伞”的打击力度。比如,樊廷军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市纪委通过提级查办、合力攻坚,截至目前,已查处背后“保护伞”3人,其中留置县级干部2人,襄阳市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季伟仲被“双开”,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樊启荣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他们开设地下赌场,收取保护费,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市纪委立案查处背后“保护伞”13人,留置县级干部2人,谷城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刘明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对在侦的涉黑涉恶案件,会同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揪出背后“保护伞”。如张开合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他们采取堵路、私设磅站、殴打恐吓等手段,长期垄断汉江竹条至牛首的采砂行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市纪委立案查处背后“保护伞”7人,樊城区水利局原党组副书记冯桂娥、区河道采砂管理站原站长汪军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对已办结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回过头再筛查一遍,确保不遗漏问题线索。如陈少峰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市纪委立案查处背后“保护伞”14人,其中留置2人,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副所长姜东已移送司法机关,谷城县看守所民警李良君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打财断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黑财”的处置,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认真审查黑恶势力的财产状况,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案财产的调查取证。在依法查明黑恶势力犯罪事实并对黑恶势力成员定罪量刑的同时,用足、用好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法律手段,确保量刑、判罚到位。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均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骨干成员或者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转移、隐匿资产的积极参加者,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例如,在本地影响巨大,备受市民关注的樊廷军等27人涉黑案件中,法院审查发现,樊廷军的妻子马巧云虽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只是积极参加者,但其有为组织转移财产的行为,也依法对其判处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效斩断了该组织的经济链条。对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通过个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为支持该黑恶势力组织活动资助或者主动提供的财产,通过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的财产或者组织成员个人、家庭合法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的部分,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利用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等均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此外,针对“打财断血”中的薄弱环节,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市法院牵头,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大对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力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对相关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要对公安机关查控的财产分别提出追缴、没收、返还等具体的指控意见;辩护人在参与案件庭审时,要就涉黑恶财产如何认定、处理,依法、认真发表辩护意见。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要对涉案财产开展专门的法庭调查,由公诉机关就涉案财产的处理进行举证,由被告人、辩护人进行质证。公检法司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打财断血”战果落地。与此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切实保护合法经营。
在“黑财清底”方面,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黑财”案件执行领导小组,组建了执行工作专班,开辟了“绿色通道”,实现了判决、立案、执行无缝对接,做到了快审、快立、快执。目前,绝大部分判决生效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入执行环节。今年初,樊廷军等27人涉黑案件进入执行环节。该案涉案金额达数亿元,涉及的资产多、牵涉面广,财产处置难度大。早在审判阶段,经法院建议,即对樊廷军案所涉企业及资产实行监管,确保涉案资产保值、增值。目前,执行机关对樊廷军、马巧云夫妇二人为股东的襄阳现代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光谷国际”项目的3栋在建工程已经交由市财政局代管,对襄阳正旺实业有限公司、襄阳现代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正在运营的公司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后,于5月26日交由市财政局先行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