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晚高峰时段,襄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辅警正在东风汽车大道执勤,突然一名女子骑着摩托车斜穿马路,辅警立即上前劝阻,可女子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在加速行驶到路口时,失控撞上了一辆准备进小区的汽车尾部。
由于双方速度不快没有造成损伤,小车司机下车查看后自行离开了现场。可骑车女子开始埋怨辅警不应该劝阻她的违章行为。她表示自己赶时间去上班并着急要修车,才横穿了马路,是“情有可原”。
辅警按照规定准备将违章摩托车暂扣进行处理。
可女子一听便开始“大动干戈”,和辅警争执过后,女子干脆骑在摩托车上不走了。为此,辅警通知民警前来增援。
可女子不光不听从警告,还继续骂人,而且一直坐在摩托车上不配合执法。
在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最终将女子强行带下摩托车进行控制。而在控制的过程中,女子粗暴反抗,不光打掉民警眼镜、损坏执法记录仪,还咬伤了辅警的手指。
根据民警走访了解,该女子姓李,平时与人相处脾气就比较火爆。这一次不仅违章、打骂民警,还无牌无证驾驶。襄东公安分局在调查取证后,依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其实,交警拦下违规行为,不仅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行人的安全负责。目前正是全市的“创文”攻坚阶段,在道路通行上违法,就应该主动认错、积极改正。采取粗暴方式拒不认账,最终只能将小事变复杂,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