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李欣蔓)遇到小偷时,能够勇敢地挺身而出将其制服是值得称赞的行为,可最近,襄阳两名男子误认对方是小偷,冒然出手将人打伤。樊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强(化名)、杨林(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赔偿被害人陈伟(化名)经济损失17万余元。
2017年7月10日上午,李强、杨林把车停在樊城区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准备去吃饭,路过停车场C区域时,发现一名男子站在一辆没关车窗的轿车旁不断推拉车门,并几次用手触摸车窗玻璃内、外侧,轿车报警器发出刺耳的响声。两人觉得该男子行为十分可疑,低声商量了几句,认定其是“小偷”,于是上前喝止。该男子解释自己名叫陈伟,刚经过此处,发现这辆轿车车窗没有关严,想帮忙关上。李强、杨林不相信陈伟的说法,与他争吵起来,李强两人合力殴打陈伟,陈伟双拳难敌四手,准备逃离向保安求助,两人拉住陈伟的左右胳膊,将陈伟面部朝下按倒在地,陈伟倒地后,李强发现地上有摊血迹,害怕事情闹大,于是赶紧松手,让杨林打120急救电话。
随后,陈伟被送往医院救治,共住院176天,花去住院费10万多元。经司法鉴定,陈伟全身多处损伤致脊髓损伤伴四肢肌力下降,其伤情综合评定构成轻伤一级。
樊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杨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发后,两名被告人各支付了7000元的医疗费,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李强、杨林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赔偿被害人陈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7240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