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男子曾某刚学会驾驶,坐在副驾驶陪着姐姐到南漳办事,途中想过过车瘾,就将姐姐“赶”至副驾驶,自己驾驶车辆前行,不料刚开几十米远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11月15日下午15时,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城区开展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形迹可疑,走走停停,并企图右拐进附近单位,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迅速下车跑到副驾驶逃避民警检查。
民警一再要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快速检测时,其不仅不配合,反而情绪激动称没有多大点事。民警将其强制带至检查点,经检测该男子没有喝酒,遂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做进一步检查,男子一直称车辆不是他开的。
执勤民警立即联系大队监控中心,欲调取视频监控确定驾驶员时,该男子见事情要败露,才不得不承认当时车辆是他驾驶的。当问及为什么没有驾驶证要开车时,男子称:自已报名考取驾驶证,但科目一考了几次都没有过,今天陪姐姐过来办事,手痒想过过开车瘾,于是就将姐姐从驾驶座赶到副驾驶,不料没开多远就发现了交警,想停下车换人时被交警查获。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曾某无证驾驶做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其姐姐做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