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警方严厉打击散布、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迅速侦破一起张贴色情小广告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并抓获两名嫌疑人。
9月17日一大早,新华游乐园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几乎在一夜之间,游园内墙壁、灯杆上被张贴上了大量小广告,小广告内容低俗,上面明目张胆地写着招嫖信息。
与此同时,我市警方陆续接到群众反映,在樊城前进路、人民路、丹江路、大庆路一带,也出现了类似的小广告,并且都张贴在电线杆、公交站台、沿街门面等醒目位置。这些小广告用的是不粘胶,清理起来十分不容易。
樊城公安分局民警遂调取了这些路段的监控视频。经筛查发现,贴小广告的都是同一伙人所为。在掌握了活动轨迹后,17日晚,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孙某,并在樊城的一家宾馆内将二人抓获。
经审讯,刘某、孙某都是湖北蕲春县人,二人对在襄阳市区张贴色情小广告1500多份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半个多月前,刘某、孙某在上线李某的带领下,从武汉出发,先后在河南的驻马店、开封、信阳、郑州等地张贴小广告。16日晚上到达襄阳后,李某便离开了,留下他们两人负责张贴小广告。
刘某、孙某交待,他们张贴的看似是涉黄小广告,其实是一种新型骗局,一旦有人打电话,他们就通过预收订金或房间费等形式实施诈骗。所以,流窜到哪儿都能贴。
被抓获时,两人已在市区贴了1500多张小广告。中原派出所民警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目前,我市警方已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警方正对二人的上线实施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