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2月15日起,我市将停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据悉,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车辆尾气的检测。相反,尾气检测成了车辆年检的一个前置条件。《通知》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相关部门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据市大气办工作人员介绍,撤销环保“绿标”,实际上是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两标合一。同时,根据《通知》要求,6年免检车辆年审时可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有关规定申领安检合格标志,不需要特地到检测机构领环保标志。
目前,我市18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均可同时进行尾气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车主可享受一站式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