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交警部门获悉,因长虹路公交(出租)专用车道早晚高峰各延长30分钟的专用时间,不少司机因不注意观察而被交警部门处罚。
昨日,网友“观海听涛”反映,他前段时间8时50分从长虹路公交(出租)专用车道通行,结果被交警部门处以50元罚款。他询问是不是时间改了?
据了解,2014年,为倡导“公交优先”原则,市交警部门在长虹路机动车道靠公交站一侧,设置了“路口公交优先限时专用车道”。在早晚高峰(7时30分至8时30分,18时至19时)时段,禁止除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进入专用道行驶。其余时段,专用车道恢复为普通行车道。
运行一段时间后,考虑到出租车也是公共交通工具,交警部门便允许在早晚高峰时间,出租车也可在专用车道上通行。
同时,为了方便司机驾驶,交警部门在长虹路沿线安装了交通诱导屏,用于提示限行时间段,并安装了公交车道专用红绿灯。
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陈丹告诉记者,上个月交警部门已将长虹路公交(出租)专用车道的限行时间调整为7时30分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其他时间允许社会车辆通行。
同时,交警部门也将警示标牌和交通诱导屏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新。
交警部门提醒,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出租)专用车道的处50元罚款,不记分处理。
机动车在就近路口右转弯,或进出沿线单位、居民区出口时可以借用公交(出租)专用车道变道或转弯,但要快速驶离,不得长期占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