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作案不引人警觉,孕妇杨某竟教唆自己7岁的儿子行窃。7月26日,保康警方对外透露,一个流窜3省15县、盗窃作案35起的“孕妇帮”盗窃团伙被成功端掉,抓获团伙成员5人,缴获所盗赃款5万余元、手机6部及首饰若干。
7月17日晚,保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邓以强接到邻县警方协查通报,有一伙妇女带着一名小孩行窃,她们乘坐牌号为浙G***53别克商务车,疑往保康方向流窜。
接此线索,保康民警立即调取进出县城几个路口的视频监控,发现这辆浙G***53号牌的嫌疑车,于当日下午5时18分进入保康县城,短短停留半小时后出县城,现已驶往南漳县方向。
与此同时,保康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该县城农机菜市场一摊主报警,称其放在摊位上的双肩背包刚刚被人盗走,包内放有现金3500元、钻石耳环1对、铂金项链1条及手机1部。
调监控。”很快,民警发现3名妇女和一名小孩,曾于案发时间在该菜市场出现过,随后上了浙G***53号牌别克车。
锁定了嫌疑人和嫌疑车,民警当即驱车连夜追踪,先后辗转至南漳县、襄州区、枣阳市等地,后在枣阳警方的协助下,于次日下午5时在枣阳市城郊,将湖南道县籍妇女杨某、何某、周某和男子蒋某及一名小孩抓获,并当场起获赃款5万余元、手机6部及首饰若干。此刻,民警发现杨某等3名女嫌疑人均怀有2到3个月不等的身孕。
归案后杨某交代,她于本月初带着自己7岁的儿子,伙同好友何某、周某,在老家湖南道县,按每日500元的价钱,租赁蒋某的浙G***53别克商务车,先后沿湖南、安徽、湖北等3省15县,一路以孕妇的外表作掩护,教唆自己7岁的儿子盗窃财物,得手后,蒋某则开车接应,帮她们逃离现场。
当民警问及杨某怀有身孕为何还要跨省行窃时,她的回答却令民警乍舌:“我从电视法制节目中看到,一般孕妇和小孩违了法,都不会坐牢。”
人们学法用法是为了守法。然而,她们学法则是为了逃避打击而不被“法”办。“杨某等人之所以选择怀孕期间作案,一方面是疏于人们对孕妇和儿童的防范,另一方面则企图逃避打击。”办案民警介绍说,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实施犯罪,在法律上她们的身体条件不适合立即羁押,法律为了保护胎儿和哺乳期的幼儿,才会变更强制措施,对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一旦哺乳期结束,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杨某、何某、周某因怀有身孕,已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保康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