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爱美女性而言,化妆品几乎成了生活必需品。不过,家住双沟的徐女士却因此遇到了烦恼。昨日,她拨打本报热线称,使用梦妆牌化妆品后,“面子问题”给她带来了诸多困扰。
买了3000元化妆品 用后脸上冒红点
今年1月底,在朋友的推荐下,徐女士来到华洋堂一楼梦妆化妆品专柜,购买了价值3000多元的化妆品套装。
没想到,刚使用没几天,徐女士的脸上开始出现小红点,还伴有瘙痒感。间隔几天后,徐女士继续使用,红点再次出现。
徐女士匆忙赶到双沟镇中心卫生院就诊,诊断结果为脸部皮肤过敏。“除了这一套化妆品,没用过其他产品。”思来想去,徐女士怀疑,是梦妆牌化妆品引起的过敏。
3月29日,徐女士找商家退款,可专柜并不认同徐女士的说法。专柜工作人员表示,其他客户都没有不良反应,产品并无质量问题。同时,徐女士的诊断书中未说明是化妆品引起了过敏。
专柜不愿退款,徐女士认为不合理。对此,楚天快报记者咨询市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消保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不过,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具有举证责任。
想要退还全款,消费者还需举证是化妆品引起了过敏。市工商局12315建议徐女士,到市内三甲医院做检查。若拿到因果证明,有权要求商家退货、赔偿损失。
医院无检测资质 可给出临床诊断
昨日下午,徐女士赶至市一医院做面部皮肤检查。
市一医院皮肤科主任吴要群告诉记者,医院还没有检测化妆品的资质。不过,皮肤科可根据患者病情,给出临床诊断。
吴要群介绍,医生可结合化妆品,判断患者是不是患上化妆品皮炎、接触性皮炎,从而给出比较准确的诊断。
昨日下午,徐女士拿到了诊断书。记者看到,诊断结果为接触性皮炎,并建议徐女士暂停使用可疑性化妆品,接受治疗。
化妆品投诉非个例 消委将介入调解
当日下午,徐女士拿着诊断书前往梦妆化妆品专柜,希望退还全款。不过,柜台人员以化妆品已使用为由,予以拒绝。
其工作人员说,诊断结果未证明是化妆品导致了过敏,柜台并不认可产品有问题。
同时,针对未使用过的化妆品,柜台虽同意退款,但要收取300元。柜台工作人员称,徐女士购买产品时,曾使用了一张价值300元的抵用券。对此,徐女士也不认同。
商家的做法合理吗?市消委副秘书长罗文华表示,接下来,市消委将介入调解。
罗文华介绍,类似的维权案例的关键,在于证据。在之后的调解中,会对徐女士的过敏情况、化妆品使用情况、诊断书做进一步的了解。若诊断书能证明过敏是化妆品导致,商家理应退款。
此外,罗文华提醒消费者,在提高维权意识的同时,更应有保留证据、收集证据的意识,比如保存好购物小票、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法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