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爱到人多的地方凑热闹,本是一件平常事。可有位年近六旬的老人,却多次在人多时伸出贼手,3年内先后5次被处罚仍不思悔改。近日,杨某因犯盗窃罪,被襄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杨某家住襄城区,今年59岁。2013年1月3日上午,杨某伙同他人携带镊子到樊城区风华路某菜市场寻找扒窃目标,因形迹可疑被便衣民警盯上,正当其作案时,蹲守民警一拥而上,杨某当场被抓现行。讯问中,杨某对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她被樊城警方行政拘留3日。
2013年12月18日上午11时许,杨某又来到襄城区闸口路花鸟市场,趁人买菜不防备,顺手盗走市民王先生放在自行车前篓里的手机和钱包,被赶来的巡逻民警抓获。杨某又被襄城警方行政拘留10日。
2014年以来,她又先后流窜到樊城区太平店镇朱坡街道、樊城区松鹤路猫狗市场、襄州区石桥镇黑龙集街道等人流量较多的集市,扒窃他人提包内钱物、手机等,其间3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
3年内5次在公共场所盗窃他人财物,最终,杨某以犯盗窃罪被批捕。近日,法院对此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