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路口,因不满正等候绿灯的前车挡住其右转道路,一面包车司机愤怒地将前车乘车人员刺成重伤。近日,襄州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涉案男子陈某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2月21日,正值大年初三。陈某在襄州一亲戚家吃完晚饭后,驾车赶往伙牌家中。行至襄州区钻石大道光彩市场红绿灯处时,见车前一辆正在等绿灯的轿车,挡住了其右转通行道路,便不停鸣笛。此时,坐在前车副驾驶座上的李某不胜其烦,便开口辱骂陈某。争吵过程中,陈某难遏心中怒火,从车内拿出一把尖刀,从副驾驶座窗户处对着李某胸部戳了一刀,致其膈肌破裂、肝破裂。后经鉴定,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双方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5万元,被害人李某对陈某表示谅解。
襄州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