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已下发《完善襄阳城区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通知》,凡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每人将获得一次性奖励3500元。
奖励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具有襄阳市城区城镇户籍;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凡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襄阳市城镇居民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及1寸登记照片一张。
由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7天;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
据介绍,截止2015年底前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于2016年6月底前一次性发放到位;以后年度新增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次年的6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