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一家年纳税达千万元的企业,将超标170多倍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长江。近日,这起宜昌市有史以来因污染环境处罚最重的案件判决生效。记者从三峡坝区法院了解到,这家企业除了被宜昌市环保局处以2800万元的天价罚款外,企业总经理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生产废水直排长江
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枝城镇三板湖村。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是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等。
2017年8月17日凌晨,有群众举报,该公司涉嫌偷排未经处理的工业生产废水。随后,宜昌市公安局环保支队突袭检查现场取证。8月24日,宜昌市公安局对该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总经理王某、总工程师陈某及公司安环部负责人杨某、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王某某依法传唤调查并刑拘,该公司随即被责令停产。
经查,2016年初,该公司建成年产2500吨的甲磺胺生产线,但公司负责人只顾企业经济利益,未根据生产增量变化加强环保设施建设,非法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长江。经宜昌市环保局和宜都市环保局对抽检水样进行检测,该公司向长江直排的生产废水PH值为0.83,呈酸性,废水中重金属铜含量超国家标准178.6倍。
据了解,该公司非法排放强酸性含铜生产废水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而直排的废水对长江水质和鱼类有极大伤害。
环保部门处以重罚
9日上午,记者来到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时,该企业大门紧闭,仅有一名保安值守。“停产快一年了。”该保安说,公司曾有100多名工人,总经理被抓后公司停产,工人都回家另谋出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曾在该公司上班的一名工人说,公司偷偷直排生产废水,不少人都知道,也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没想到直接抓人判刑了。
2017年11月30日,宜昌市环保局曾对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800余万元。
随后,该公司及其被刑拘的总经理王某等4人被三峡坝区检察院以犯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三峡坝区法院介绍,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刚刚宣判生效。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处罚金一百万元,总经理王某等3名相关责任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至三万元;该公司总工程师陈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十万元。王某等均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据了解,作为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分管环保的总工程师陈某,在公司将生产废水偷排长江时,他曾提出过反对意见,也提出过投入资金购买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的建议,但因没有得到支持而最终选择了沉默。因此,法院对陈某仅判处罚金,没有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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