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漳县一对兄弟驾车撞人后不管不问,车速不减,扬长而去。
哥哥回家睡大觉,弟弟则回到工厂去上班。
到底是神经太粗,还是对生命过于漠视?
11月6日18点15分,宜城交警大队接到报案:250省道宜城市华怡酒店门口,一辆小车将行人撞伤后,肇事者驾车逃逸。接警后,宜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快速赶到现场,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民警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在事故现场发现有一滩鲜血、一双女式运动鞋、一个破损的车辆保险杠和几块灯罩碎片。随后,民警打电话到医院询问伤者情况,医生告诉民警,伤者已停止呼吸。
了解情况后,南漳交警大队紧急启动重大交通事故逃逸应急方案,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一组到医院提取死者血样;一组将现场提取的车辆遗留物拿到城区汽车修配厂进行比对;一组负责调取事发当时周边路口路段的监控录像。很快,从汽车修配厂传来消息:经比对,初步认定肇事车辆是一辆银灰色吉利小轿车。随后,视频侦查小组在250省道与207国道交叉路口的视频监控上发现一辆号牌为鄂F89UXX的银灰色吉利小轿车右前侧保险杠破损,被列为嫌疑车辆。
经查,该车车主刘某财,是南漳县武安镇人。办案民警当即赶往南漳县武安镇,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连夜赶到车主刘某财的家中时,发现刘某财家中无人。
经了解,刘某财曾在南漳县安集镇开有水泥砖厂,全家人有可能搬到了水泥砖厂居住。办案民警迅速赶到安集镇水泥砖厂,将已经入睡的刘某财从床上叫起来。经询问,刘某财承认鄂F89UXX吉利小轿车是他名下的车辆,但车子借给其弟弟在开。6日白天他们兄弟俩还在一起,下午18点由其弟弟开车,两人一起从宜城市回来,在路过207国道时感觉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当时也没在意就驾车离开了。刘某财告诉民警,弟弟刘某强现居住在宜城市雷河镇廖河村一组。
民警又急忙赶回宜城,在刘某强的居住地找到了肇事嫌疑车辆,在已撞破裂的挡风玻璃上发现有被撞人遗留的毛发,右侧保险杠破损部位也与事故现场遗留的碎片相吻合。7日凌晨,民警在雷河镇一家工厂内将正在上班的刘某强抓获。
经查,11月6日16点14分,刘某强持C1驾驶证驾驶吉利小轿车沿250省道由东向西行至老化肥厂华怡酒店门口时,与前方同向靠右行走的中年女子相撞,事故发生后刘某强驾车逃逸。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