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区市容秩序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定和谐、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近期,市城管执法局采取一、二、三、四、五管理法,既坚持人性化管理,又彰显执法的严肃性。
具体为:一是劝导。对初次违章的个人(法人),在做好记录的情况下,实施劝导,纠正违章行为;二是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记录在案二次违章行为的个人(法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三是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下达《整改通知书》后,违章的个人(法人)拒不整改到位的,再次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违章者整改;四是对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后,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各中队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实施处罚,需要进入一般程序的由中队移交到办案专班立案处罚;五是取缔。办案专班立案、固定证据后,由所辖中队组织人员依法对个人(法人)违章行为予以取缔。
通过这种执法方法,有效地化解了管理矛盾,配合管理的多了,拒不整改者少了,3月份共纠正各类违章1500起,下达《整改通知书》38份,立案处理10起,执法效果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