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湖北新闻网! 湖北游记 湖北风情
武汉新闻 洪湖新闻 麻城新闻 武穴新闻 广水新闻 利川新闻 安陆新闻 应城新闻 松兹新闻 当阳新闻 宜城新闻 枣阳新闻 枝江新闻 宜都新闻 嘉鱼新闻 大冶新闻 石首新闻 赤壁新闻 黄石新闻 十堰新闻 宜昌新闻 襄阳新闻 鄂州新闻 荆州新闻 孝感新闻 荆门新闻 黄冈新闻 咸宁新闻
当前位置: > 湖北新闻 > 宜昌新闻 > 宜昌公积金购房最高可贷60万元 增加幅度达20%

宜昌公积金购房最高可贷60万元 增加幅度达20%

发布时间:2015-07-08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从本月起,宜昌公积金购房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此前这一额度为50万元。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决定,放宽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时间限制。

  为大力支持职工个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宜昌住房公积金对个人购房可贷款额度作出调整,具体额度由按照借款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5%提高到45%计算,同时个人最高贷款限额也从50万元上调到60万元,增加幅度达到20%。

  对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装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贷款申请时限由购买、建造、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放宽到两年以内。缴存职工建造、翻修、大修职工本人或配偶拥有自主产权的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建造、翻修、大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放宽到两年以内。

  此外,缴存职工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和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取时限也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放宽到两年以内。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江永表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时,父母和子女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参与计算可贷款额度。

  记者了解到,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即可向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还可合并计算。

(原标题:宜昌公积金购房最高可贷60万元 增加幅度达20%)

本站所刊载信息及文章,不代表我站观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址:www.hbneww.com 湖北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及文章,部分转载于网络,如果触犯了您的版权和利益,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我们查证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邮箱:1153420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