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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女子父亲去世留下房子 被其女友霸占难继承

发布时间:2015-05-12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父亲去世已近半年,可房子被“后妈”占着。昨天,刘女士来到本报编辑部求助称,自己的父亲与所谓的“后妈”并没有拿结婚证,可如今父亲也不在了,“后妈”仍住在当初父亲的房子内没搬走,让其兄妹难以接受。

  刘女士说,4年前母亲去世,经人介绍,父亲认识了一阿姨,两人没有领证,同居在一起,考虑到父亲的感受,他们将该阿姨当做后妈,很尊重她。

  去年11月时,父亲因病去世,考虑到阿姨的感受,我和哥哥没有提父亲房子的事情。”刘女士说,上月哥哥的儿子谈了朋友准备买房,差钱,便想把父亲的房子卖掉,他们兄妹均分,但同“后妈”说此事时,却被对方拒绝,对方称这房子应该是她的。刘女士说,“后妈”本身有子女,且该房子处理后,他们也会适当给其分一部分钱,但“后妈”住在这房子里不搬走也不配合,让他们不知所措。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上刘女士所说的“后妈”,其表示刘女士的父亲在世时,曾表示该房子归其所有,所以不可能将房子交给刘女士。

  对此,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锐表示,房子属于不动产,既然仍然在刘女士父亲名下,那么其父亲去世后,这房子便成为遗产,根据相关规定,在刘女士的父亲没有立遗嘱明确规定由“后妈”继承的情况下,刘女士兄妹可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该房屋,但“后母”因与刘女士父亲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所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刘女士处理其父亲遗产,合法,但考虑到其‘后妈’同刘女士父亲生活多年,建议刘女士合情考虑对方的权利。”赵锐建议。

(原标题:宜昌女子父亲去世留下房子 被其女友霸占难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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