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宜昌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电视电话会,会上公布了宜昌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从5月开始,全市范围内要全面启动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今年要确保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全面禁烧。
方案中明确,从2015年5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启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当年实现重点区域内全面禁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2015年达到85%,2017年达到90%,2020年力争达到95%以上。2020年建成较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
今年重点禁烧区域包括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当阳市、枝江市全境;其他县市和夷陵区建成区及周围20公里范围内区域;三峡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及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区域;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铁路及长江两侧两公里范围内区域;电力电缆保护区及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保护区内;自然保护区、名胜风景区辖区。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处”的原则,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同时,通过资金扶持,鼓励地方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通过作业机具补贴、还田作业补贴等方式促进秸秆露天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