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宜昌城区某公司职员小刘在某社交平台上收到一条好友申请。小刘通过后,对方自称是“重庆市公安局”的“王志超王警官”。
“王警官”称,小刘涉嫌一起洗钱案,希望主动配合调查。承诺只要好好配合调查,不向任何人透露该案件的调查进度,就会向上级申请对其“宽大处理”。
小刘信以为真,按照“王警官”的要求积极配合“调查”。拿着银行卡到银行开通网银,随后又到一家酒店开房,并登录“王警官”提供的网址,在上面依次填写银行卡卡号、户名等信息。“王警官”随即找小刘索要U盾密码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之后,让她不要查看手机短信,也不要与外界联系,如果“案件有任何进展”,会通过社交平台通知。
次日,在该社交平台上,自称是“检察官彭博”的人主动添加小刘为好友。对方表示,小刘的可贷款额度高,担心骗子会将贷款骗走,让小刘赶紧将额度都贷出来。于是,按“彭检察官”的要求,小刘在银行申请了25万元的闪电贷,并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报给了对方。两天后,小刘越想越不对劲,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询问,这时,才发现自己的5万元积蓄以及25万元贷款都已被骗子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