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宜昌市住建委了解到,宜昌市出台《城区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共配租房源1720套,解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
据介绍,本次实物配租房源中,现房788套,期房932套。租金标准为:最高10元/平方米·月,最低8.5元/平方米·月。在配租面积标准范围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大学毕业生(含高职)按50%缴纳租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按40%缴纳租金。
方案对配租对象及条件进行了具体规定:
城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4686元/年),家庭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基金、股票、车辆、所有权房屋等财产)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0倍(346860元),家庭财产中无价值达到 16万元或排量超过1.8L的轿车;在城区没有所有权房屋,或拥有的所有权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在城区就业的2016年5月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包括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没有所有权的房屋;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年满18周岁;在城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本人及家庭成员三年内在宜昌城区无房产交易或析产记录。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今年7月1日以前,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所在地社区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并签署相关书面承诺。经过社区初审、街办复审、区级审批,在10月10日以后,区住建(房管)部门向轮候家庭发布选房通知,完成配租入住工作。
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 陈俊 通讯员 周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