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方努力,21名农民工领到被拖欠三年的14.6万元血汗钱。近日,农民工山某、张某等4人专程到远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局送“为民服务 忠于职守”的锦旗。
包工头王某某自2015年在远安县河口乡、旧县镇、茅坪场镇、嫘祖镇等乡镇承揽了多个工程项目,长期组织工人接活,但工资常有拖欠且不打欠条,因为长期合作关系,工人们相信了他的口头承诺。但从2017年10月开始,王某某突然“失踪”,跟随其做工的山某、张某等多名农民工在万般无奈下,找到远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远安县劳动保障监察局迅速开展立案调查,并向王某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限期核实并支付工资,但王某某长期“失联”,涉嫌欠薪逃匿,触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为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远安县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将王某某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侦办追捕。远安县司法局为农民工提供司法援助,通过司法途径锁定工资总额。远安县住建局责令涉及拖欠工资项目的建筑企业垫付应由王某某支付的工资,先给农民工吃下一颗“定心丸”。
经过民警三个月的辛苦追捕,终将王某某抓获归案。2018年4月25日,在远安县人社局、公安局全程监督下,建筑公司、王某某、工人三方最终核实确认拖欠工资总额为14.6万元,并通过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工资监管账户发放至每位农民工手中,历时三年的欠薪逃匿终于尘埃落定。而涉案的王某某不仅要归还公司帮助垫付的工资,还将接受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