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5月15日讯(记者陈俊 通讯员傅武第 陶桂英)宜昌夷陵区鸦鹊岭镇上一家小厂,非法生产假冒的五粮液商标,卖给河南的上线。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打假“利剑”行动第三批部督案件,夷陵警方从银行流水查出端倪,一举捣毁3个窝点,扣押各类假冒商标28万余件,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15日,夷陵警方披露详细案情。
去年5月,夷陵警方接到公安部线索反映:河南漯河警方在侦办孟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发现夷陵区一家镀膜厂有生产、加工五粮液商标标识的嫌疑。民警调查发现,该镀膜厂位于夷陵区鸦鹊岭镇老街171号,实际经营人是洪某,该厂三面是居民住房,厂门是街道,人员密集,封闭管理,主要从事酒厂塑料制品的加工注色。为了摸清该厂是否的生产加工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情况,民警乔装进入厂内观察,发现该厂有车间、机械自动生产线和成品仓库,现场加工是当地一家酒厂的塑料酒瓶盖,且已获授权委托。
夷陵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涛表示,民警经初步调查没有发现该厂有生产加工五粮液商标标识的情况后,随后从资金和物流方面入手,发现该厂负责人洪某与河南的上线孟某有资金往来。随后,警方再次进厂检查,要求该厂保管员打开成品仓库,果然发现了大量五粮液酒厂标识的塑料内包装,并依法进行了登记封存。
警方介绍,河南的上线孟某造假酒采用的是“分包制”,其中酒瓶标识和包装从夷陵区该镀膜厂定购,酒瓶和酒水则是从其它省份购入,等物品全部汇聚到河南的生产窝点后,再进行“组装”,最后对外销售。
上报情况后,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打假“利剑”行动第三批部督案件。警方迅速抓获嫌疑人洪某、汤某,随后下广州,上河南,到四川调查取证,捣毁制假储存窝点3个,捣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生产线2条,生产设备若干,扣押假冒五粮液商标标识的内包装共81700余件,其它品牌商标标识共20余万件,涉案金额达1300多万元。
目前,洪某、汤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