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5月1日电 (董晓斌 李慧)5月1日,湖北宜昌1302个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放上了当地的户外显示屏,供所有市民查看。据悉,这是该市针对“老赖”第二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据了解,此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宜昌市文明办联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1302个案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1195个,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107个。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翔介绍,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目前已采取数项信用惩戒措施。首先,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络对接,把纳入黑名单的“老赖”们的信息推送给各商业银行,限制被执行人办理信用卡、贷款等。其次,与民航、铁路订票系统直接联网,限制“老赖”坐飞机、坐火车软卧。
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存空间将大幅度缩小。”李翔说。
不过,进了失信“黑名单”也并非不能消除。李翔表示,法院会对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实行动态管理,若失信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履行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可申请法院将本人名单从名单库中删除。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林波介绍,2015年宜昌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被执行人信息尤其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媒体上集中公开,有力推动法院的执行工作和宜昌社会诚信建设。
2014年2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名单包括6家公司(单位)和23名个人,涉及25件案件。截止到目前已有超过50%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义务,还有不少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