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坐着轮椅,有人拄着拐杖……29日上午,宜昌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迎来了10名特殊的驾考学员。这是我市首次组织残疾考生参加科目二考试,当天共有8名考生顺利通过。
上午9时许,考生陈宜在工作人员协助下,进入一辆考试车,临考前,教练员不停地交待相关技术细节。车辆驶向考场,上坡起步、靠边停车……可能是比较紧张,陈宜在倒车入库时,压线犯规未通过。
不要紧张,按照平时练的来。”考官和教练纷纷过来支招。稍稍平静后,陈宜开始第二次考试,几分钟后顺利驾车返回起点,电脑显示即时成绩为100分,顺利通过科目二考试。
随后的考试中,7名学员顺利通过,且大多是一次性通过。两名考生因上坡起步、入库停车扣分,未能通过考试。
他们最多的练了几个月,最少的也练了一个月。”宜昌市鑫星驾校教练裴红介绍,今年年初以来,共有60多名残疾学员在该校学习驾驶。和普通学员相比,这些学员付出了更多的耐心和努力。
市车管所副所长张耀清介绍,去年12月中旬,这批学员在市车管所进行驾考体检、报名。为方便残疾人士驾考,车管部门专门开辟培训和考试“绿色通道”。
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残疾人开展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身体条件:
1、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