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记者 张元媛 通讯员 何岩 实习生 冉倩)26日,市委人才办举行《关于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打造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城市的意见》的新闻发布会。
《意见》分为五部分18条,围绕高层次人才引进,本土人才培育,聚焦人才创新创业的平台需求、体制需求、服务需求细化相应政策支持,力求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将宜昌建成长江中上游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城市。
组建高级专家顾问团
首批11名成员已确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李柏红介绍,《意见》首次提出“组建高级专家顾问团”,拟分批分类选聘一批在其所从事的技术领域及行业内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且与宜昌有一定关联的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在推动宜昌绿色发展和转型跨越的历史进程中,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咨询。
前期,对接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经与专家进行沟通,确定了11名首批专家顾问团成员,其中环境保护类8人、化工类3人,主要涉及生态环保、化工产业转型等领域。
目前,相关专家已开始发挥作用。下一步,将为专家们颁发聘书,并出台《宜昌市高级专家顾问团选聘办法》,确定专家任期,根据专家发挥作用情况,每年为专家发放1万元左右的工作津贴。
重金吸引高层次人才
最高给予500万资助
对市场化引才,《意见》提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帮助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发挥作用明显的中介组织,分别给予每人次20万元、10万元的引才奖励。
宜昌将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领军人才,对新引进的人才创业项目,根据人才项目层次,分A、B、C三类,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项目落户地可给予适当配档。
落实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奖励资助。对经批准引进到我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协议)的经济技术类外国专家,一次性发放3万元生活补助,对经国家、省外专局批准实施的外国专家项目,对引进单位、基地予以3万元资助。
对由我市企事业单位牵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和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三年建设期后组织考评,对绩效显著的创新创业团队另给予10万元奖励。
此外,每年在全市各类人才中确定若干名宜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各奖励10万元。每年遴选50名新生代企业家进行重点培养,遴选一批本土科技型企业入驻求索众创空间或“三峡国际人才城”。
职称评审权稳步下放
重点考察能力和业绩
“要彻底改变人才评价中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树立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导向。”人社局副局长王峥嵘介绍,人社部门将重点围绕“人才评价自主权”,“同行评价”,“定向评审、定向使用”,“高层次人才评价”等内容,探索人才评价改革。
推进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选择市中心医院等1-2家大型综合医院开展副高职称自主评审试点。稳步下放职称评审权,在今年当阳试点的基础上,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逐步向县市区下放。
依托成熟行业协会、学会开展评审工作,在宜昌自贸片区设立综合评委会,承担片区企业工程类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同行评价。
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员,均可从所在企事业单位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对特殊人才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在评价要素上,允许以专利成果、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对学术性、原创性、研究属性较强的职称系列(专业),实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数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