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宜昌调查队获悉,一季度,宜昌市居民收入实现开门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19元,同比增长10.90%。其绝对额位居全省第三位,增幅位居全省第四位。
据介绍,一季度宜昌市经济稳步增长,GDP增长8.8%,为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创造了条件。另外,各项减税措施到位,企业经营效益趋好,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提供了支撑。国家统计局宜昌调查队入户抽样调查,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达到6369元,同比增长9.94%,绝对额位居湖北第三,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70元,同比增长12.7%,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相比,一季度全市居民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温和上涨,仅仅为1.4%,涨幅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5个百分点。构成CPI的八大类价格“四升四降”,与上年同期相比,食品类价格上涨2.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5.4%,居住类价格上涨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