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记者王献科 通讯员伍公宣)储蓄卡未离身,疑遭不法分子复制而被人从泰国ATM机上取走近万元。昨日,伍家警方已立案侦查。律师表示,储户可在固定证据后,向银行索赔。
17日下午5时许,家住伍家岗、27岁的王女士到万寿桥派出所报案称,当天下午3时23分,她突然收到短信提示,其储蓄卡遭跨行自助取款4078.36元,随后,又连续收到三四条取款提示短信,共计取款9000余元。
因卡里还有4万余元余额,王女士担心再被扣款,当即拨打客服电话将卡挂失。随后,王女士赶到银行查询,工作人员告知她,这9000余元是在泰国被人从ATM机上取走的。“自己从未去过泰国,而且卡未离身,也未注册网上银行,钱是如何被取走的?”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办案民警分析,可能是不法分子收集了她的储蓄卡信息并复制了储蓄卡,并选择在境外盗刷作案以逃避警方打击。
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毛良燕认为,储户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在无证据表明储户参与盗刷的情况下,储户在固定了卡未离身等证据的前提下,可向银行进行索赔。
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专家刘夏林提醒,持卡人一旦发现银行卡异地被盗刷,应立即向银行反映,并向警方报案。此外,持卡人应迅速到附近的自动取款机操作银行卡。此举的目的在于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证明银行卡系被他人伪造并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