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首例骗取医保金案在西陵法院结案,被告人张某因骗保数额巨大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张某于2012年4月和2015年1月两次虚构在北京某医院住院就医,并向市医保局提供虚假病历和发票,分别骗取医保报销 70783.89 元 和67174.02元。
2016 年 4月,张某再次向医保局提供虚假病历和发票,经核算可报销 51786.1元。市医保局察觉有问题,随即报警并致函保险公司协助调查。
张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有悔罪表现,且落实了帮教措施,可以使用非监禁刑,西陵法院遂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市医保局提醒市民,医保报销有严格的核对、审核、批手续,不论什么缘由,都不能利用虚假报销材料骗取医保基金,否则一旦违法,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上一篇:山旮旯里的精准扶贫撑旗人